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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wallet官网下载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海证券报

点击次数:87 发布日期:2025-05-07

公司代码:603399 公司简称:永杉锂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2024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

(1)锂盐行业

2024年,锂盐行业延续产能扩张趋势,基础锂盐产量同比增长超30%。然而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的需求增速虽保持两位数增长,但阶段性不及供给扩张速度,导致市场呈现结构性供大于需的特征,同时,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预计固态电池技术突破及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的需求潜力,将为行业长期增长注入新动能。

2024年,全球电动车市场持续高增长,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扩张。根据工信部等公开渠道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为894.4GWh,同比增长27.2%;中国动力电池装车量548.4GWh,同比增长41.5%。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企业通过海外建厂加速全球化布局,24年动力电池装车量前十名企业中,中国企业占据6个席位,市占率合计达到67.1%。

储能方面,2024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超60%,GGII数据显示,中国储能锂电池出海订单超120GWh,欧美市场占比73%。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企业通过海外工厂加速渗透,2024年中国企业全球储能电池市占率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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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方面,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累积出口数量为39.14亿个,同比增长8.1%;锂离子电池累积出口额为611.21亿美元。

GGII预测,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超1,500GWh,同比增长约28%。同时中国锂电用四大主材料出货量增速将超20%,其中正极材料出货量将达450万吨,负极材料出货超260万吨,锂电隔膜出货量预计达280亿平米,电解液出货量将超180万吨。2025年中国锂盐行业在下游电动车与储能双轮驱动下维持高增长,锂电池储能领域或成最大增量市场,推动全产业链持续扩张。

(2)钼行业

2024年上半年,钼价走势起伏剧烈。年初,钼价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平稳开局。随后,受供需结构变动、市场预期调整等影响,价格先经历了小幅上涨,后又快速下跌,随后价格受供需阶段影响数次波动,最后价格仍小幅下降。从各类钼产品价格涨幅来看,上半年钼精矿、钼铁、氧化钼、钼酸钠、四钼酸铵、七钼酸铵、钼粉、钼条等价格普遍上涨,但钼原料价格涨幅大于钼化工产品,挤压钼产品利润。2024年下半年,钼产品价格整体在窄幅区间波动。钼精矿、钼铁、氧化钼等产品报价在一定区间徘徊,主要是因为市场基本面处于相对平衡状态。从供应端看,虽海外部分矿山产能收缩,但国内矿山在积极挖掘潜力维持供应,整体供应未出现大幅波动;需求端,钢铁行业需求虽有增长但较为平稳,市场供需平衡。

(二)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89,523.16万元,同比减少21.4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42.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273.5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1)锂盐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锂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2,820.10万元,较上年降低42.82%。

2024年,全球锂盐市场延续供需再平衡态势,市场呈现“内外双压”格局,价格波动受全球资源博弈、技术路线迭代、政策调控三重变量深度影响。2024年初,受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速回落影响,叠加海外盐湖新增产能集中释放,锂盐价格持续承压,一季度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均价在8-10万元/吨区间持续震荡。二季度南美锂三角出口政策波动引发原料供应担忧,叠加国内储能领域需求超预期增长,锂盐价格小幅反弹至12万元/吨。下半年随着多个非洲锂矿项目投产及澳洲Greenbushes为代表的存量锂矿扩产落地以及新建Liontown锂矿的投产,市场供应量提高,价格预期下调,同时伴随国内动力电池去库存周期延长,锂盐价格再度回落至年末的7.5万元/吨低位。公司根据锂盐产品价格波动的情况,紧紧围绕“高周转,保交付”的策略以应对市场风险。在国内外原料供应市场变化、原料技术突破、产能释放及行业政策调整等的影响下,预计2025年锂盐的价格可能仍呈现波动趋势,未来公司会继续关注市场动态及相关政策变动,针对产品价格走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对抗风险。

(2)钼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钼业务实现收入486,703.05万元,较上年降低14.72%。

2024年,钼业务呈现出供需结构调整、价格波动起伏的态势。

供应层面,国内主要钼矿山面临品位下滑、新矿开发进程缓慢等问题,钼精矿生产总量增速放缓。需求层面,钢铁行业作为钼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对高品质钢材需求有所回升,有望拉动钼铁消费量逐步提高。

价格方面,2024年中国45-50%钼精矿年均价3,595元/吨度、同比下跌7.1%,钼铁年均价23.35万元、同比下跌8.8%。但年内价格波动剧烈,上半年先涨后跌再涨,下半年在窄幅区间波动,经营策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波动及时调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9,523.16万元,同比下降21.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42.1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662.7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6,724.49万元,较年初下降11.4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77,206.72万元,较年初下降2.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杨希龙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4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草拟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制定了2025年度预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存货等,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对2024年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642.6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tp钱包官网正版下载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tpwallet官网最新版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2024年度虽盈利但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锂盐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纯碱和烧碱作为重要原材料。为降低碳酸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湖南永杉预计在2025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发生额30,000万元;预计在2025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发生额20,000万元,向关联方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发生额30,000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公司董事长杨希龙为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杨峰过去12个月内为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经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9.32元/股,总回购款金额为28,798,800元,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李立、杨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5.9万份予以注销。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锂盐相关业务板块净利润实现0.43亿元,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业绩完成度85.75%,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65人,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其余63名激励对象达成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5.28万份。

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杨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万份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完成情况,公司拟注销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61.12万份,本次合计注销195.12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杨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4月15日为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7.46元/份。

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长杨希龙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642.16万元。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12.00万元(税前);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公司员工身份领取岗位薪酬,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薪酬由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

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制订《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会议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安全。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公司已制定《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原则、范围、决策、实施以及风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3、公司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有权对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不达标,拟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2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等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5、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首次授予权益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首次授予权益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2022年5月31日和2022年6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900,000份股票期权、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600,000股限制性股票。

7、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8、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3,500,000份股票期权。

9、2023年5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11人,该11名激励对象全部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240,000股,于当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计50万份股票期权于当日完成注销。

10、2023年7月5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30人,其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其余24名激励对象达成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60,000份,当日为行权起始日。

11、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2.2万份予以注销;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不达标,公司将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因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合计265.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3、2024年6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0,000股限制性股票。

14、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1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15、2024年8月26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合计624.1万份股票期权。

16、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未达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9万股。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公司10名激励对象依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3,090,000股,授予价格为9.72元/股。

2023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18,65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草案》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9.32元/股,回购注销数量为3,090,000股,总回购款金额为28,798,800元,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5,380,649股减少至512,29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5,380,649元减少至512,290,649元。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调整及回购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2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25.28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总人数合计6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625.28万份,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4年5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5、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注:上述授予对象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是未经调整的初始数据。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无。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无。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5月16日,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5月15日届满。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3、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2、行权数量:625.28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63名

4、行权价格:7.46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本公告期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有一定调整,上表中相应各层级激励对象姓名、职务及其获授权益和可行权权益情况已相应更新。

3、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中已有人员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根据第一个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能100%行权的情形),公司拟注销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四、监事会意见

(下转122版)